2018年,广东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增值税改革、企业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减税政策扎实落地。同时,推出减税降费若干新措施,7项被纳入广东“实体经济新十条”,9项被纳入“民营经济十条”,5项被纳入“外资十条”。
数据显示,2017年国务院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至75%的新政出台后,广东税务系统辖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金额高达230多亿元,对于激发企业创新动力、盘活企业资金起到重要作用。
“2018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后,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按20%的税率减半征收,比上一年减少超过7.5万元税收成本,企业税收负担大大减轻。”广州文硕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说道。
企业所得税改革推动了企业创新发展、减轻了小微企业税收负担,而2018年增值税率下调一个点的税制改革也给各大企业打了一针“强心剂”。2018年,广东税务系统深化增值税改革共减税约277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受益减税168亿元。在支持外贸出口方面,广东税务系统全年共办理出口产品退(免)税2832亿元,增长15.5%,比同期广东外贸出口增长率高约11个百分点。
新个税法在每月5000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扩大中低档税率适用范围的基础上,推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地兼顾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惠及了广东地区1342万纳税人。
除了税收优惠政策、税制改革的扎实落地,各项费率也稳步降低。以社保费为例,广东省税务局严格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分四片区设置、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率下调等政策,2018年累计减轻社保费负担164亿元。
据悉,截至1月25日,广东省、市、县(区)税务部门全部完成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的组建,由上至下切实加强减税降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广东省税务局深入细致地开展分税种、分收入级次的减税降费规模测算,在地方税权范围内主动进行政策研究,协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提出进一步降低广东省企业税费负担的针对性举措。
完善的配套措施是实施减税降费的有力保障。为了畅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广东省税务局组织专家团队编写出台《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指引》,涵盖了涉及广东省内企业的61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提供了一份系统全面的办税指南。
(信息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